浙江德清:公开曝光五起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典型案例
2023-09-18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作者:通讯员 董栋
连日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为扎实推进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强化震慑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行为,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落实,促进了安全生产形势好转。现公开曝光县域内查处的5起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一、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7月25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浙江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两名正在从事电焊的特种作业人员李某、余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两人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并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电焊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8月20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德清某钢材有限公司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7月31日,德清县雷甸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德清某钢材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王某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王某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并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电焊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8月18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德清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电焊特种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取证上岗作业行政处罚案
2023年8月8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德清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车间内正在从事电焊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黄某的特种作业证未在规定期限内年审,属无证电焊行为。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黄某立即停止电焊作业,并对该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电焊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 9月5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对德清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德清县乾元镇某广告设计工作室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行政处罚案
2023年8月9日,湖州市德清县乾元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德清县乾元镇某广告设计工作室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工作室生产车间未落实粉尘清理制度,造成作业现场粉尘堆积严重。执法人员当即下达《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清理作业现场可燃爆粉尘,并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或者产生可燃爆的粉尘、气体、液体等爆炸性危险物质的,应当保证作业场所的建筑物、构筑物、电气设备以及通风除尘、防静电、防爆等安全设施,符合国家相关防燃爆标准要求,并落实下列安全措施:(四)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定期清理可燃爆粉尘”的规定。依据《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十八条的规定,8月30日,德清县应急管理局对该工作室作出罚款人民币2.8万元的行政处罚。
五、德清县某纺织有限公司未对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行政处罚案
2023年8月28日,德清县乾元镇应急管理服务中心执法人员对德清县某纺织有限公司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虽然与承租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但是未对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执法人员当即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并对其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经调查,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它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的规定,该公司负责人倪某对此也负有责任。9月5日,乾元镇人民政府向德清县某纺织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执法事先告知书》,拟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倪某分别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0.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