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21年湖南省煤矿安全形势分析
2022-09-27来源:中国安全生产 作者:湖南省工程地质矿山地质调查监测所 杨新华 唐建军 旷巍
湖南省煤矿赋存特点
根据湖南省二级构造特征将省内煤田划分为六大煤田,从南向北依次为:资汝煤田、郴耒煤田、韶山煤田、黔溆煤田、桑石煤田。省内煤矿均为地下开采方式,煤层相对较薄,地下水赋存丰富。湖南省地势属于云贵高原向江南丘陵和南岭山地向江汉平原的过渡地带,断层、褶皱构造较多,煤层赋存条件复杂,煤炭资源分布广,煤层不稳定,地质构造复杂。煤层体松软,透气性差,瓦斯突出井较多。
煤矿事故不同类别比例分析
2016-2021年湖南省煤矿死亡事故基本情况:省内煤矿共发生各类生产死亡事故35起,造成死亡人数97人次(数据来源于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湖南局网站)。事故类型数量及造成人员死亡数量见下表1,不同事故类别分布见图1。
从上表得知事故的发生频次从高到低依次为顶板事故、瓦斯事故、运输事故、其他伤害、放炮事故、透水事故。顶板事故,瓦斯事故,运输事故约占死亡事故数的82%,死亡人数约占死亡事故数的65%。在发生次数大于3次的死亡事故统计中,死亡事故造成的死亡人数为瓦斯4人/起,运输1.6人/起,顶板1.44人/起。省内煤矿瓦斯突出井较多,易引发瓦斯事故,平均每起瓦斯事故都很严重。省内煤矿地质结构复杂,煤层体松软易引发顶板事故,顶板死亡事故发生最为频繁,约占六年统计数据的45%。应对湖南省内煤矿巷道顶板事故频发的具体措施:加强安全投入,保证工程质量,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对不同性质的围岩,通过参数模拟计算优选合理的断面尺寸结构;对重点部位的巷道要有动态监测监护手段,及时发现异常参数,排除巷道安全隐患。
煤矿事故年份比较分析
从2016-2021年,省内煤矿每年发生事故数量及死亡人数统计表见下表2,趋势图见图2。
图1 煤矿事故比例图
从图2中可以发现2016-2021年省内的煤矿死亡事故发生数量总体趋势向下,同时死亡人数总量也是下降趋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依据死亡人数统计这六年的煤矿死亡事故有2起重大事故,33起一般事故。其中两起重大事故分别为,2020年源江山煤矿造成13人死亡的“11·29”重大透水事故;2017年吉林桥矿业造成18人死亡的“7·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也正是这两起重大伤亡事故导致图2中的死亡趋势线有反弹。
图2 煤矿事故数量及死亡人数年度趋势图
在“十三五”期间湖南省的煤矿死亡事故得到了有效控制,除去2017年,在统计的其他五年死亡事故数量均低于10次。“十三五”期间的死亡事故年均为7次。在“十四五”开端,2021年湖南省煤矿死亡事故控制在1起,死亡2人,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历史上最少,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创历史最好成绩,首次实现全省煤矿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一年。
两起重大事故的共性分析和应对措施
源江山煤矿“11·29”重大透水事故、吉林桥矿业“7·11”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两起事故共同点都是相邻矿山隐患最终引起事故的发生,与相邻废弃矿山存在贯通巷道,矿山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对相邻的矿山隐患进行排查,事故发生时均为违法违规生产。源江山煤矿透水事故,源江山煤矿超深越界盗采国家资源,上部水平阶段有大量老坑积水未及时发现及排患;吉林桥矿业中毒事故,吉林桥矿业还在停产整改期间,违法开采前未对相邻关闭矿井进行闭井检查。两家的企业负责人均存在安全意识淡薄及侥幸心理。因此矿山企业对周边关闭矿井要进行定时监测和隐患排查,做好矿山应对周边关闭矿井防排水措施;政府职能部门要做好安全监管监督工作。
小结
湖南省“十三五”期间对比“十二五”期间,煤矿事故数量和死亡人数都有了大幅减少趋势。近年来煤矿安全趋势向好,应本着“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原则,从人员培训与教育、深化改革与更新技术、重点防控对象、监管监察工作和落实国家规定制度五方面做好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对发生频次高的事故类型要加强员工安全意识,能够识别前期隐患;危害程度高的事故类型要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对相邻的闭坑矿井要进行动态监管,加强相邻矿井空区积水及有害气体的排查。矿企应该采用新的开采技术与支护手段,保证矿山生产安全,同时采用新科技加强安全隐患监测,早发现早清除。矿山安全运行亦是矿山增加效益的最强有力保障。